问题 | 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重疾险的附加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衡量。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重疾险的附加保障,在保险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精神疾病的认定有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医疗保险待遇的范围、标准和支付办法,应当参照诊疗规范和药品目录,按照政府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社会救助制度,保障生活无着的人、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的基本生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重疾险的附加保障需要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同时还需参照政府规定的支付标准进行判断。如果精神疾病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还需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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