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度抑郁单位可以辞退吗 |
释义 |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如果是患有抑郁症但是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辞退员工的,但是如果抑郁症已经无法正常工作了,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一、工伤后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工伤员工作为特殊的劳动群体,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不仅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同时也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工伤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要根据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的伤残等级区别对待。 1、如果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丧失了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但是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保留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直到员工退休。 2、如果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也要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如果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劳动合同期满是指员工与用人单位初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已经连续两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能拒绝续签,否则属于违法辞退,要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 无论最终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几级伤残或者没有伤残,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能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二、单位会强制辞退一个有白血病的职工吗 劳动者工作期间得了白血病,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医疗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需要治疗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为6到12个月本人工资。 三、精神病病人能被辞退吗 精神病病人是不能随意被辞退的,不然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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