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农业、工业、贸易、分配、流通这五个方面,是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基础上做出的调整。“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余粮收集制;把大中企业收归国有,对小企业实行监督;取消一切商品贸易;一切生活需要品均由集中分配;强制劳动,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而新经济政策就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在农业方面,新经济政策以固定的粮食税来代替余粮收集制,并允许农民自由出卖余粮;在工业方面,新经济政策将部分工业恢复私营经济,但是关系经济命脉的企业仍然归,一些企业也有租给外国资本家的,但是这些承租者需要接受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在贸易方面,新经济政策允许私商自由贸易来恢复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在分配方面,新经济政策废除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食物配给制,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在流通方面,新经济政策废除了配给制和贸易垄断制,在坚持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