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实现抵押物权特别程序是指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相比只能通过诉讼确定主债权然后申请执行的旧况,权利人可通过非诉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的新规定,对切实保护担保物权人合法权益,便利担保物权的实现,节约诉讼资源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