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估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评估费的收取标准是:房屋总价100万元及以下,按照评估总价的0.42%收取;100万元到500万元,按照评估总价的0.3%收取;500万元到2000万元,按照评估总价的0.12%收取;2000万元到5000万元,按照评估总价的0.06%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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