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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到期才能退押金吗
释义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那么在合同未到期的就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需要讨论是哪一方的原因,如果是由于给付押金的一方的原因导致违约从而提前解约的,那么押金无法退还;如果是收取押金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则应当退还押金。
    一、押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性质不一样,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且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并且二者的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而且定金存在特别的条款,即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其惩罚性的体现。
    二、租房子押金不退合法吗
    租房子押金不退是否合法,要看房东不退还押金的原因是什么。如果签订租房合同时,约定了押金的性质以及使用规则,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规定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则必须返还。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的性质,押金即作为房屋及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的担保金,如果在租赁期间房屋内的物品设施等发生财产损失,则房东可从押金里扣除,若没有造成损失,房东应在租赁关系到期解除且租客迁走、点清并付清所有费用时将押金退还。若房东没有任何理由拒不退还押金就是违法行为,租客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提起诉讼,交由法院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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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