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既遂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具体阐述如下: 1.本罪为身份犯,要求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主体不构成本罪。 2.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部门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1]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要负责什么责任? 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所列行为之一的,引起非典型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以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