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等环节,才可以正式入编,成为人民警察。 警察一般是在公务员考试中招录,省考和国考都有设置警察类职位,当然个别省份也会有单独的招警考试,只要通过考试后,就可以成为一名拥有正式公务员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了。 然而,各地招警考试中常常对年龄和学历有要求,本科以上的学历要求和30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常常成为了很多辅警参加招警考试的一道永远不可逾越的障碍。 2、重大立功表现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辅警,符合公务员招录要求的,可以直接特招入警。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辅警奖励实施办法》,获得辅警个人二等功的个人,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可招聘为文职。另外,获得辅警个人一等功的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的,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特招入警。 但能够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的辅警几乎不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