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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具体实施管制措施?
释义
    管制的执行及特点: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解除管制需宣布给本人和相关群众。管制适用于轻罪犯,限制人身自由但不关押,仍需遵守法律规定,受公安机关和社会监督。非法管制他人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管制的执行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管制主要的特点
    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剥夺自由的刑罚,但又需要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给予一定惩罚的,可以判处管制。
    2.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既可以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也可以不脱离自己的劳动岗位或工作单位,除了必须遵守某些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在行动上仍然是自由的。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
    4.管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决定或执行管制。非法管制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
    结语
    管制的执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措施。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在3个月至两年之间,最高刑期不超过3年。执行管制的权力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机关无权干涉。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应贯彻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的遵守。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并且判决执行前的羁押可以折抵管制刑期。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公告解除管制,以保障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管制的主要特点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不剥夺人身自由,只限制一定自由,并受公安机关和社会的监督。非法管制他人是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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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1: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