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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委会召开会议会议要求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村民会议也称村民议事会,它是由村民选出的村里有威信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村民代表组成。如:村里村规民约,红白喜事,文艺演出,集体事务安排等。它重在村中日常事务的协商,是村民自发组成的一个组织。而村委会它是一个最低层的行政机构,管理村民的最小最小机构。它的任务是如:国家的计划生育,植树造林,合作医疗和村民养老保险的缴纳,土地确权登记等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它的人员组成是由村委主任提名的村委委员构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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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8: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