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先打我我还手了,属于互殴吗 |
释义 | 如果自己事先预料到对方准备攻击,已经准备好了自卫的器械,内心有应战的心理活动,并且发生了打斗的实行行为,这是互殴行为,不认为是正当防卫,但若是别人突袭,自己出于自我防卫的目的出手反击,只要在防卫限度内,就是正当防卫。 一、防卫过当的具体情况有哪些呢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二、醉酒持械打我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所谓正当防卫,应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哪些情况下认定属于防卫过当 认定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有: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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