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受伤什么程度才算工伤 1、工伤不是按照受伤程度来认定的,而是根据法定情形来确定的,只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因工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的;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