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碍执法应该如何定罪 |
释义 |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我们一定不要进行妨碍,因为这样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一般会进行拘留,如果是无意之间进行妨碍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阻碍执行职务具有以下特征: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阻碍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3、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进行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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