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实践中,不申报 纳税 并不都是故意行为,其现象也很复杂,有些人确因纳税意识不强,或对税法不了解,或不知道自己有纳税申报的义务,或者有些因临时病重,或外出不在,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能申报纳税。那么接下来, 网 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不进行纳税申报与 偷税 的区分。 若纳税人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则可被定性为偷税: (1)主观上具有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 (2)客观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客观上采取了上述几种手段之一,则很明显其主观上就具有了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可被定性为偷税。 不申报纳税并不都是故意行为,其现象也很复杂,有些人确因纳税意识不强,或对税法不了解,或不知道自己有纳税申报的义务,或者有些因临时病重,或外出不在,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能申报纳税,特别是有些纳税人只是某个纳税期因特殊原因而没有申报,对这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能定为偷税,但其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和惩戒,税务机关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这种情况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纳税人对检查中被发现的不缴或少缴税款问题,有时被定性为“偷税”,有时被定性为“不进行申报纳税”,颇感困惑,不理解。那到底这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区别呢?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发现存在着实际不缴、少缴税款,除了要被追缴其不缴、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外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纳税人对检查中被发现的不缴或少缴税款问题,有时被定性为“偷税”,有时被定性为“不进行申报纳税”,颇感困惑,不理解。那到底这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区别呢?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发现存在着实际不缴、少缴税款,除了要被追缴其不缴、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外。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