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创投企业必备投资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设立创投企业必备投资者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3、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4、经营范围属于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5、设立创投企业必备投资者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的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责任吗 子公司法人责任是独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 二、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设立的经营实体,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 (3)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三、哪种是上市保荐人 上市保荐人是指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对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推荐责任的证券公司。企业要想在创业板上市,必须有保荐人的推荐。保荐人的职责是协助上市申请人申请上市,认真审核披露申请人的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批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和权限。保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企业孵化器等具有长期投资能力或长期股权资金供给能力的独立法人; 3、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有规范的章程和组织机构; 6、其他必要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