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如果无法找到受送达人,则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送达的期限为六十日,期满即视为送达。法律并未规定当事人需到法院领取传票,法院通常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并要求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否则适用留置送达规定。 法律分析 一、法院传票通过哪些方式送达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即直接交给被告,而被告拒不签收的情况下,将传票留在被依据,即视为已经送达。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 二、法院送达传票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送达有很多种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确实找不到人的,则会公告送达。 这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传票这种送达方式,这是由于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省事才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在领取过程中当事人还得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其实这还是直接送达。当事人不签字还是适用于留置送达一样的规定。 结语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无法找到受送达人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当事人无需到法院领取传票,法院通常会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以确保送达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条 【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九条 【逾期提示见票的法律后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六条 【汇票出票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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