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颁发的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