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 贷款条件: 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证,就读境外学校的须有本人护照或通行证; 3、具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受函)或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与品行标准,无不良信用行为; 5、承诺向贷款人及时告知其离开学校后的最新工作单位及有效通讯方式; 6、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用; 7、书面同意在贷款逾期一年不还,贷款人可在其就读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违约行为; 8、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9、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以及详细、固定的住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能力; 4、受教育人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6、受教育人已拥有受教育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