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邮政贷款条件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之前要准备好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地的常住户口证明或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如若是商业性质的贷款个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许可经营证件与复印件(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不足三个月,但已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且经营情况良好的,可提交相关进货、销售等证明材料); 4、借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如是自然人担保的,应当提交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或收入证明、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当前产品无须出具,只须签订联保协议、保证合同); 6、如若是抵押或者质押贷款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7、邮政银行要求借款人的其他材料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贷款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三)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当)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年以上;农户小额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已婚(含离异、丧偶)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名(含两名)以上的劳动力。 (四)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五)应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含一年) (六)贷款用途正当、合理,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 (七)微小企业主的微小企业必须为私人所有或私营控股,国有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49%,且国家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日常管理。 (八)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贷款的,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在5人以内(含5人),且借款人在公司所持股份不低于20%。 (九)主要经营场所或常住地址原则,应在上级支行规定的有效经营地域范围内,是否可以跨地域放款,由一级分行自主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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