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
释义 | 湖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 3、提取偿还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 4、提取支付房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5、装修住房: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住房装修,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6、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住房公积金还可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 7、提取支付医疗费: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8、家庭生活困难可提取: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9、销户提取全部余额: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退休; (2)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1、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6、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职工租房时提取公积金,有租房需求的职工,只要名下无房,且实际发生房租,都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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