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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迁移需要通过村上吗
释义
    法律分析:是的,当事人的户口要迁移的,必须去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村、居委会、社区等)及户主处出具同意迁移的书面证明,才能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婚育证明)、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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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