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 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地: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养鱼池:51975元/亩地:51975元/亩利用地:472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河、祁家湾、罗汉、三里桥、六指、横店、大潭。 补偿标准:耕地:43050元/亩地: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养鱼池:47355元/亩地:47355元/亩利用地:430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长岭、木兰乡、王家河、蔡榨、木兰山。 补偿标准:耕地:38850元/亩地: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养鱼池:42735元/亩地:42735元/亩利用地:3885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蔡店、姚集。 补偿标准:耕地:34650元/亩地: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养鱼池:38115元/亩地:38115元/亩利用地:34650元/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不仅强拆是违法的,断水断电等逼迫当事人搬迁的行为,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