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可以给家人使用吗 |
释义 | 不可以,医疗保险卡是实名制的,所以只有本人可以使用,其他人不能借用,同样,如果您想使用其他人的医疗保险卡,也无法使用它。但是有政策规定,医保卡历年余额可以给家人用。允许参保人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发生的一些费用,使用家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 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可为家人支付费用两个范围: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医保“家庭共济”不代表家庭医保可以共用。家庭共济首先需要一家人都有缴纳医保,不管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只要参保,就可以在医保部门进行备案绑定。 绑定家庭共济后,看病还是要用自己的医保凭证的,但是在结算时刷自己的医保凭证,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那部分,可以直接扣除家人医保凭证的个人账户余额,从而实现家庭共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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