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的办理地点是哪里? |
释义 |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先预核名称,再申请许可证,最后到工商局办理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法律分析 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理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拓展延伸 营业执照注册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注册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是指在进行营业执照注册时所需准备的文件清单以及具体的办理步骤。一般而言,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办理流程包括递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缴纳相关费用、进行核名、领取营业执照等环节。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申请人应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并遵守相关规定。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准备充分且按照规定办理能够顺利获得营业执照,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结语 营业执照的办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首先,根据所经营业务的具体要求,申请人需前往工商所预核名称,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再与其他必备材料一同前往工商局办理执照。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登记机关可委托工商所进行登记办理。准备充分、按照规定办理,能够确保顺利取得营业执照,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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