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 2.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3.凡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只要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4.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可给本人和家属落户。 5.居住5年落户、往年出生以及收养子女落户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 6.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取消《评估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