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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房屋需要进行网签?
释义
    出租人持有的住房权属证明属于下列七种类型之一的: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红卡,不含蓝卡和白卡)。
    一、办理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二、公房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
    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及转租、公有居住房屋转租,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和转租,应当提交房地产权证或授权委托书、租赁(转租)合同、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有居住房屋转租,应当提交租用公房凭证、转租合同以及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将公有居住房屋转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还应提交《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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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