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产假期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流产假期的规定是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有15天;如果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有42天。如果单位为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则职工在休假期间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获得生育津贴等待遇。 一、生孩子后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山东女职工产假158天,丈夫护理假7天,均按正常出勤发放生育津贴或者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多少天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而且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照发工资,单位有缴纳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享有的待遇均由社保基金支付。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自主承担。 三、劳动法对于人流有什么规定 人工流产按劳动法规定,可以享有产假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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