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动人口登记时限是多久 |
释义 | 流动人口登记时限一般情况下有效期是一年。各地规定不一,以当地规定为准。 若不清楚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地或就学地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连续就业或连续就学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在居住地、就业地或就学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收费。 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注销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综上所述,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就是要把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便于公安机动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对流动人口实行有交的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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