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和离婚无关,法院也无权决定是否同意提取。公积金提取只有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只要符合提取条件,都会办的。离婚如果涉及住房分割,保留住房一方需要支付对方房产分割部分金钱的,则保留住房一方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