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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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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