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强戒是先拘留再强戒么 |
释义 | 一、吸毒强戒是先拘留再强戒么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吸毒被强制戒毒,首先要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然后再执行强制戒毒。 2.并不会因为已经执行了行政拘留而不执行强制戒毒,也不会因为已经执行了强制戒毒而不执行拘留。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对同时被决定行政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由拘留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 二、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行政拘留如何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吸毒人员被处行政拘留的,先执行行政拘留后,再进行强制的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三、强制戒毒前还要执行治安处罚 吸毒人员需要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先执行治安处罚,例如要行政拘留的,先执行行政拘留,由拘留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对同时被决定行政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由拘留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 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行政拘留决定机关可以直接将被行政拘留人送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容教养场所执行。 对被决定社区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到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责令其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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