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一、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二、农村如何申请宅基地 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