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完全,经济纠纷的案值达到一万的,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交纳每件交纳50元的受理费用,而申请费用每件是5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