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附法律规定
释义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7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业主一直未装修居住,是否应当交纳物业费?
    应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3:4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