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司股权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后公司股权的处理方式:如果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一、分割财产时涉及公司股份该怎么处理 分割财产时涉及公司股份的处理方法: 1、双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的配偶,超过一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2、双方就出资额转让股份和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后,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 二、以共同名义投资所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三、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不配合 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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