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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社保缴纳基数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缴费系数为: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一、广西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通知,广西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为2955.1元/月,上限则为15769.5元/月。南宁市的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也据此执行。
    二、杭州社保缴费标准是如何定的?
    各地标准不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北京市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23565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4713元/月)确定;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工伤保险:公司缴比例根据行业规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
    经研究,现就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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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