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与户主关系怎么填 |
释义 | 儿子与户主关系填父子或母子。 儿子与户主关系按照实际家庭关系填写。一般情况下,家庭户口中由长辈担任户主。在父母子女家庭户中,父亲和母亲都可以作为户主。在父母子女孙儿家庭户中,一般由爷爷或奶奶当户主,或外公外婆当户主。若户主为父亲,则填“父子关系”;若户主为祖父,则填“爷孙关系”。一般情况下,户主应由家中长辈担任,需要修改户主的,可持户口本、变更证明等材料至派出所修改。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与户主关系填写如下: 1、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2、集体户口的户号和普通的户号不是一样的,各自有各自的编号; 3、集体户口个人与户主是同事关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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