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武汉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第四期建设规划分别将于2021年和2024年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公交都市”的综合部署,将启动编制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法律依据: 《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暂行办法》 第八条 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发展规划以及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当与其他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并预留必要空间以保证安全便捷的换乘条件及足够的疏散能力。 编制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听取公众和相关方面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