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国家为了防止浪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也是倡导大家减少浪费,提倡文明、健康、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 近些年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但是浪费的情况却越来越多,为了能够保证食品得到合理利用,才制定的这个法律。 根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的食物浪费情况来说,加强反食品浪费措施是必要的行为,国家想要发展肯定不能只在经济上前进,在素质上和文化上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提升,才能保证国家走上和谐发展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也规定了关于餐饮行业经营者应该采取措施,来杜绝食品浪费的现象发生。 以前餐饮行业对于浪费现象都是不管不顾,因为他们无法去阻止顾客的行为,但是现在对于餐饮行业经营者也有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在提供团体用餐的时候,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到菜单设计当中,最主要的是要按照用餐人数进行合理配菜。对于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销售的行为,将会给予严厉处罚,并且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的人群应当受到严厉的警告或者处罚,并且极有可能造成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状况。 对于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况,将会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且给予警告,如果再不整改,将会处以罚款。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浪费现象,将会处以罚款。对于传播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将有可能处于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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