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会出席和投票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表决权是指公司的股东依据出资的比例或者所持的股份,对公司的重要事务进行投票的一种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表决权如何规定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具体如下:1、一般由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表决权 法律对股东表决权作出了以下规定:1、一般股东表决权由公司章程规定;2、如果规章未作约定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表决权能转让吗 股东表决权原则上不能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明确约定表决权可以转让,则可以进行转让,但表决权的转让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表决权的 股东表决权的法律规定如下:1、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可以按出资比例或认购的股份比例来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股东表决权的法律规定如下:1、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可以按出资比例或认购的股份比例来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问一下股东会是否必须投票 股东会不是必须投票。投票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如果股东赞成议决事项的,则可以投票通过;如果不赞成的,可以投反对票;如果不想表达意愿的,也可以弃权,等待下次会议的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该内容由 陈讼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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