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看守所里不需要交纳生活费。在监狱里,基本生活用品都是配发,吃饭能保证吃饭。拘留所里面羁押的犯人,一天三顿正常吃饭是免费的,不要钱被拘留人不用交生活费的,由政府经费承担。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六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设置拘留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第七条 拘留所依照规定配备武器、警械,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和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第八条 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