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不冒犯刑法,但是构成了民事侵权。该业务员的做法给公司导致了损失,侵害了公司的权益。作为公司的业务员,他知晓了公司客户的信息和公司产品的价格,这些都隶属公司秘密,他利用这些秘密,赚取差价,获取利益,侵犯了公司的权益。另一方面,他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却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这违背了竞业限制限定,违背竞业限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当作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