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家政服务公司的方式:首先,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然后,携带相关材料申请家政公司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提交的相关材料,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依法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家庭服务机构从事家庭服务活动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