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掺杂、掺假的情况很好理解,就是在合格产品中掺入其他不合格或者有害物质,比如在牛奶中掺入水,在柴油中掺入煤油等情况,由于掺杂、掺假行为会影响到产品的原有产品属性,降低用户的体验,有的甚至发生危害或者危险。比如在食物中掺入有毒物质的,可能涉嫌其他犯罪,但如果尚未达到追究标准,可以此罪定罪处罚。一般情况下,掺杂掺假的行为,都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以假充真,主要是以假冒的商品冒充真品,生产并销售的行为,与诈骗罪都有虚构事实的行为,但因这个罪名属于特殊法条规定,所以行为属于此类犯罪时,不宜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