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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
释义
    进入税务局网站(以厦门地税局为例”)
    找到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电子申报”菜单进行操作,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选择“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此表适用于适用于采用查账或定率方式(单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两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点击“添加申报记录”。
    录入“投资者信息-身份证件号码”。
    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注意确认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先后点击“确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
    再看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此表适用于
    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录入“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点击“下一步”。
    点击“添加申报记录”。
    录入“投资者信息-身份证件号码”。
    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注意确认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先后点击“确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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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