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依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向《办法》规定的申报地点的税务机关(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举例: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按照以下方式和流程办理: 主要采用两种申报方式: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邮寄申报。 (一)个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以下三种不同情况区分申报流程: 1、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只需要办理申报事宜,不需要另行办理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等事宜。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2、申报征税、补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还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第五步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3、申报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多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选择申请当期退税或是申请多缴税金留作下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减。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 (1)当期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多缴税款属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 (4)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含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将原件退回纳税人); (5)《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步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目前只适用于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的情况。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邮寄纳税申报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邮寄申报所需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 第二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第三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第四步纳税人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装入信封,以挂号信函的方式邮寄到税务机关,在信封上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并在收件人下方位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字样。 第五步纳税人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已纳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完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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