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属单方违约,但其违约理由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根据《民法典》的免责规定,只有遭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而航空公司只是单方面通知您取消航班,并未说明什么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依据《民法典》,航空公司取消该次航班,应对乘客进行相应赔偿。但是,现实是航空公司一般情况下,会说取消航班是因季节性调整或其他临时调整(需要注意:这些调整都是可预见可改变的),只有办理改签或退款,但没有任何赔偿。更有甚者会直接跟您说是由于天气原因,航班取消。因为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算是不可抗拒因素,所以航空公司便不算违约,自然也就不必对您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这里没有涉及赔偿问题,但依据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