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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弥补亏损的期限是多久?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当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是否全部发生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一、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属于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根据上述规定,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应属于其他收入。
    二、成本票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今年的成本发票可以在今年相应的收入里扣除,再扣除各项费用后如果利润是盈余,则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利润亏损(最多往前弥补五年),这样就可以不交或少交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今年的利润是亏损则没有企业所得税。无论如何今年的成本发票都不能抵减去年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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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