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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定之债包括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特定之债又称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即已存在或已确定,具有单独特征。它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的特定化。除非原确定的标的物灭失,特定之债的债务人不得以其他实物或金钱相顶替,也不得以赔偿损失来代替债的履行。除法定或约定外,特定之债发生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因而风险也随之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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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