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恶性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强迫症、躁狂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抑郁症(中、重度); 3、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4、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综上所述,职工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属于同一个医保体系(职工医保),但分属两个不同的医保层次。大病保险是职工医保的一种补充保险,是建立在职工医保系统上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可以满足职工的大病医疗报销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